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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新闻2018(3):渔业如何转型升级?这七省(市)的经验非常值得借鉴!
发布时间:2018-04-04 15:47


        渔业如何转型升级,这是渔业从业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对渔业渔政管理人员来说。123日,在农业部召开的渔业转型升级推进会上,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重庆等省(市)的代表分别从涉鱼“三无”船舶管理、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渔业品牌建设等多个角度,分别介绍了各省(市)的经验,很有借鉴意义。


辽宁:全面打响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攻坚战

        2017年,辽宁全面打响了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攻坚战。成立了以2位副省长为组长,18个省直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按照“全面彻底,可核查、不可逆”的工作原则,确立了清理取缔“三无”船舶1000艘、实现“三无”变“五无”的目标(无人驾驶、无法出港、无处补给、无处销货、无厂建造)。全年共清理“三无”船舶2122艘。

精心筹划   周密部署

        在2016年开展“船证不符”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20174月,辽宁省委常委会议确定将涉渔“三无”船舶全部清理取缔。在实施过程中综合施策:注重在“六个结合”上下功夫。自查与省市县联合检查相结合,做到时间上无空档、空间上无盲区;分工负责与联合执法行动相结合;省内整治与多省合作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全面清理相结合,既抓住休渔期集中清理取缔,又安排好常态化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依法处理与落实责任相结合,既对船主、船长等责任人依法处理,也对徇私舞弊的监管者实施问责。

   力求在“三个要点”上求深入。消除“盲点”,即靠泊在没有设立渔港监督站和派驻渔港监督员等“管理盲区”的“三无”船舶;关注“弱点”,即转港外省进行生产的“三无”船舶;打击“源点”,即打击从辽宁省外购置和本省自建的“三无”船舶。

部门联合   有序实施

 在辽宁省开展“辽海平安”系列专项行动,对渔港码头和停泊点进行封控。先后5次派出督查组,检查调度进展。

 排查摸底阶段。逐乡(镇)、逐村实行拉网式排查核准,不漏一船、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如实登记、建立台账、拍照存档,做到一船一档。

 责任落实阶段。辽宁省各市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制定行动方案,明确责任目标、整治重点、法律依据、保障措施等。

 宣传教育阶段。把舆论引导和法制教育贯穿整治行动全过程,重点宣传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的坚定决心,在舆论导向上形成高压态势。

 联合执法阶段。充分利用伏休时间长的有利条件,开展“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上下联动,重拳出击,海上搜、港内查、坞上审,使“三无”船舶无处藏身,对查扣船舶集中组织拆解。

 检查验收阶段。划片包干,定点负责,督导验收。加强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建立完善海洋渔船依法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多措并举   依法处置

   强化组织领导。辽宁省各级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周报告制度。清理取缔的“三无”船舶,绝大多数被取缔拆解,少部分转改使用。

抓好重大行动。突出抓好“百日联合执法”等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海上执法;二是加强港口执法;三是加强源头管控;四是加强暴力抗法行为监管;五是规范扣船点管理。

完善保障措施。持续发挥辽宁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让广大渔民人人参与、共同清理打击的良好氛围;坚持疏堵结合,加大对渔民转产转业的扶持力度;强化行业自律;建立涉渔企业(个人)诚信“红黑榜”。


江苏:扎实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

   于康震副部长在江苏调研时指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事关渔业生物安全、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非常重要,非做不可,江苏可在全国先行先试。在农业部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的关心支持下,江苏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创新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

加强领导夯基础

  加强组织领导。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将试点工作作为全局中心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召开工作部署会,出台《试点方案》,明确试点目标要求、时序进度和相关举措。

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告知制度,广泛宣贯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营造水产苗种检疫的良好氛围。

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备案制度,开展摸底调查,对江苏省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建档立卡。加大监控力度,将江苏省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和近年有申报检疫需求的苗种生产单位全部纳入疫病监控范围。

创新机制求突破

   一是强化法律支撑。提请江苏省人大修订《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理顺了管理体制,赋予了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水生动物防疫的法定职责。

二是强化机构建设.江苏省、市、县三级水生动物卫生监督及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现了全覆盖。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通过严格资格条件、严格审核把关、严格培训考试的“三严”措施,成功组建了全国首支渔业官方兽医队伍。渔业官方兽医制度首开先河。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思路,制定了“苗种产地检疫暂行办法”,细化操作规程、规范工作流程。

五是完善工作机制。突出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与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渔业官方兽医与疫控技术人员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沟通与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强力推进显实效

  一是以点带面推进工作。在江苏扬州高邮董氏水产苗种企业举办了检疫现场观摩活动,揭牌成立了首个水生动物检疫申报点。

二是全面推进检疫工作。各地充分发挥“一体两翼”机制作用,突出规范检疫程序、规范检疫行为、规范检疫处置,全面推进检疫工作,做到“三个必检”:水产苗种生产单位主动申报的必检;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生产的水产苗种销往外省的必检;近年来发生过水生动物疫病或者疫病监测检测到阳性单位的苗种出场必检。

江苏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成效初显,取得了部门规章与地方法规有效衔接的一大突破,完成了建立队伍、开展检疫、形成可复制经验的三大目标任务。通过试点,拓展了水生动物卫生监督职能,筑牢水产苗种的安全屏障,畅通了生产者购买优质放心苗种的绿色通道。江苏省去年仅南美白对虾苗就检疫280余亿尾,促进养殖成功率提高一倍以上。


浙江:积极打造国家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试点

   2017年,浙江省以深入推进“国家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试点”为总抓手,全面深化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去产能、促转型、强监管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预计2017年浙江全省渔业经济总产出同比增长4.7%;水产品总产量同比增长2.6%,其中海洋捕捞产量下降6.4%;渔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7.7%

推进产能有效压减

   实施资源总量管理重大改革,贯彻落实农业部海洋伏休新政、浙江省人大幼鱼保护决定,深入推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确保“打非、治违、促转”三管齐下,“双控、双减、双转”有序推进。

从严打击“非法产能”,组织实施“幼鱼保护攻坚战”“伏季休渔保卫战”“禁用渔具剿灭战”,在沿海地区全面推行“湾(滩)长制”,全年取缔“三无”渔船729艘(累计1.5万余艘)、清理违禁渔具26.7万顶/张(累计62.7万顶/张)、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198起(累计万余起)、移送刑事案件254起(累计400余起)、涉案人员1171人(累计1800余人),各项指标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坚决管控“规内产能”,完善渔船管理配套政策,推进渔民个人信用和违法记录运用;深化“船证不符”整治,实施“多休减捕”制度。

积极引导“转出产能”,落实减船转产和传统捕捞渔民养老保障政策,累计减船已达五年总任务的60%左右,近万名渔民主动退出海洋捕捞。据统计,2017年开捕后第一航次的产量增幅普遍在10%以上,产值增幅30%以上。

引领产业加快转型

   以“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培育创建为载体,加快撬动渔业各领域改革创新,浙江已有18个县(市、区)纳入创建范围。

推进海洋捕捞改革试点,着力抓好浙北渔场梭子蟹限额捕捞、海洋渔业产量抽样调查等国家试点任务,支持舟山打造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启动渔业资源产权化管理研究。

加快水产养殖绿色转型,深化“渔业转型促治水”行动,全年完成池塘生态化改造16.7万亩、稻鱼共生轮作6.2万亩,划定禁限养区整治面积3.8万亩,推广配合饲料养殖替代冰鲜或冷冻小鱼虾4.1万亩。

引导涉渔三产融合发展,积极培育休闲海钓、渔家民宿、电商平台等新业态,推进水产品牌建设,全年创建全国“最美渔村”4个、精品休闲渔业基地4家、休闲渔业知名品牌13个。

强化安全保障能力

   紧扣建设“平安浙江”主线,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启动“平安渔业示范县”培育创建,重点整治商渔船碰撞类事故和“高危”渔船,2017年浙江省渔船水上生产性事故数、沉船数、死亡(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均比上年度下降30%以上。

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和渔业生产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两禁一超”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建设340个水产品质量追溯点,农业部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达100%

强化渔业政策性保障,深入推进水产养殖互助保险试点工作,覆盖浙江省10个市44个县,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福建:全力推进品牌渔业做大做强

    福建省大力实施品牌渔业发展战略,强化品牌创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提升水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促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成效。

主要成效

   品牌基础逐步夯实。打造大黄鱼、石斑鱼、鳗鲡、对虾、牡蛎、鲍鱼、紫菜、海带、海参、河鲀等10大特色品种超千亿全产业链,2017年预计产值达919亿元,同比增长6%;其中鲍鱼、鳗鲡、紫菜、大黄鱼、南美白对虾等五大品种全产业链产值超百亿元。

   品牌质量有效保障。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向好。2017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9.4%,连续11年保持在97%以上,为渔业品牌创建打下坚实的质量基础。

品牌规模不断壮大。持续打造福建20大渔业区域公共品牌。福建省拥有中国驰名商标、国家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等441个,渔业无公害产品376个,福州鱼丸、漳州石斑鱼等10个地方特色品牌被农业部及相关单位冠名授牌。

品牌效应大力提升。福建省水产品出口创汇连续5年居全国首位。厦门金砖会晤期间,福建省15家水产养殖基地供应了1710吨特色优质品牌产品。“宁德大黄鱼”在品牌引领下,形成育苗、养殖、加工、销售完整产业链,其公共品牌评估价值从2010年的2.96亿元提升到2017年的100多亿元。

主要做法

   抓政策扶持。福建省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扶持品牌渔业建设。福建省级财政设立品牌渔业建设专项资金,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福建省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等给予补助,2012年以来共安排品牌创建和宣传资金近1亿元。

抓种业创新。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形成一批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现代种业龙头企业。大黄鱼、石斑鱼、罗非鱼、牡蛎、花蛤、鲍鱼、海带、紫菜等优势特色养殖品种种业规模居全国前列,主要养殖品种良种覆盖率达70%

抓标准化生产。实施“渔业+标准化”行动,制修订93项地方渔业标准。大力推进标准化池塘、全塑胶渔排、深水网箱、封闭式循环水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持续开展国家级质量安全出口示范区、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基地、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水产品产地创建,福建省各类水产养殖标准化基地达到60多万亩。

抓产业集群。着力提升水产加工龙头企业精深加工技术和装备水平,推进一批现代加工园区快速发展,建立闽南、闽中、闽东三大水产加工产业集群和11个年加工产值20亿以上产业集群县。福建省拥有水产品加工企业1210家,其中规模以上水产品加工企业406家,产值亿元以上企业100多家,超10亿元12家,超20亿元2家。

抓质量监管。不断升级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福建省已有60种水产品、236家养殖企业纳入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

抓品牌营销。在动车、梯视、电视报纸、微信微博、互联网平台等媒体上宣传推介福建20大渔业公共区域品牌。在福建电视台黄金时段全年播放水产千亿特色产品公益广告。每年举办鱼丸节、海藻节、金鱼节、大黄鱼节、石斑鱼节、鲈鱼节等活动。将福州国际渔博会办成品牌产品展示展销的全球性盛会。 


山东:培育渔业新型经济   推动渔区振兴发展

   山东省围绕渔区振兴,聚焦产业兴旺,实施“减量增收”,大力培育新型经济,加快渔业由提速增量向提质增效转变,取得了一定成效。

大力建设“海上粮仓”   作为渔区振兴总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粮食”的新思想新理念,为“海上粮仓”建设指明了方向。山东省统筹现代渔业发展与粮食安全,将建设“海上粮仓”作为渔区振兴的总抓手,山东省政府出台了“海上粮仓”建设规划和实施意见,山东省级以上财政累计投入29亿元,实施了24项“海上粮仓”重点建设工程。将海洋牧场作为“海上粮仓”建设的主战场,累计扶持建设省级以上海洋牧场55处,其中国家级21处。以现代信息、装备为支撑,建成和在建海洋牧场多功能平台46个,国内首艘大型养殖工船开始在黄海冷水团海域作业,“深蓝1号”等大型深水智能网箱和周长400米大型围网养殖项目进展顺利,打造了一批现代渔业海上“空间站”。山东省规划建设了15处省级休闲海钓示范基地,近三年基地经营收入年均增长超过210%。按蛋白质当量计算,目前山东省水产品相当于提供了370亿斤的粮食,渔区产业兴旺具备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大力发展绿色生态渔业   把握渔区振兴产业发展方向

   坚决转变长期以来过度养殖、过度捕捞和水域环境污染的发展模式,打赢防治渔业自身污染攻坚战。在海上,压减控制近岸海水养殖业,累计清理近岸海域城市核心区附近筏式养殖面积90万亩,压减海水养殖产能上百万吨;实施“海上厕所革命”试点,山东省级以上海洋牧场均配备海上生态卫生间,海洋牧场水质达标率100%。在内陆,持续清理开放型湖泊、饮用水源地网围网箱养殖,池塘和工厂化养殖实行达标排放。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投放生态型人工鱼礁,投礁区不仅生物量增长5.3倍,而且遏制了底拖网、“绝户网”。发挥滤食性鱼类对水质的净化功能,在沿海及内陆湖库大力实施“放鱼养水”工程,成为山东省百万人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品牌和群众性行动。

大力建设现代渔业园区和渔港经济区   打造渔区振兴综合载体

   重点抓住两个环节:一是组织一家一户生产进园区,如东营市实施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治污,建成20万亩标准化渔业园区,打造了现代渔业园区新模式,受到中央领导的关注和好评。二是建设现代渔港经济区。山东省推行渔港认定、经营许可、港章编制等四项制度,探索了依港管渔船、依港管安全、依港兴渔业的体制机制。组织开展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渔港与渔村、渔港与渔业园区、渔港与海洋牧场等融合发展,规划打造35个渔港经济区,现已建成或已批准建设20个,在渔区初步形成以港兴区、港区联动的发展格局。

大力推进渔民增收和精准脱贫   瞄准渔区振兴根本目标

    山东千方百计拓宽渔民增收渠道,引导省级以上海洋牧场示范区优先聘用转产转业渔民,确保渔民转产有出路、生活有保障。大力培育渔业新型经营主体,推广“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合作社+渔户”的泽潭模式,将分散的个体渔业纳入现代渔业体系。推进渔业精准扶贫,最大限度吸纳渔业贫困人口参与渔业项目。2016年以来,山东省安排渔业扶贫项目近百个,1.87万渔民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


湖北: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   打造现代农业新样板

近年来,山东省充分发挥水稻、水产“两水”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2017年,湖北省新增种养面积68万亩,总面积达到449万亩,为农民增收近百亿元。稻渔综合种养已被打造成为“一水两用、一田双收、稳粮增效、粮渔双赢、生态环保”的湖北现代农业新样板。

抓统筹发展   把“政府推动、示范带动、助农增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是坚持政府推动。湖北省委多次将稻渔综合种养纳入“1号文件”内容,湖北省政府先后三次召开现场会。湖北省财政累计投入近3亿元支持发展。联合相关部门,整合项目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为“稻虾共作”量身打造“欣农贷”金融产品,实行贷款贴息。

二是积极办点示范。选树一批致富典型,引导农民发展;积极组织湖北省内、省际交流学习,以开放姿态推进;潜江大力开展示范区建设,监利福娃、京山盛昌通过全国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现场验收。

三是助推精准扶贫。稻渔综合种养亩均效益是单一种植水稻的3-10倍,通过“反租倒包、聘用上岗、困难户分红”等方式,实现精准扶贫,2017年湖北省发展综合种养的贫困户超过2万户。

抓绿色发展   把“生态高效、健康养殖、产品优质”作为关键举措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全面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推广绿色防控、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措施,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

二是推进标准化生产。制定技术操作规程,印成科普手册,通俗易懂,操作方便。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科技下乡等活动,每年组织培训100多期,培养了一大批既能种稻又会养鱼的复合型技术骨干。

三是强化质量监管。严格投入品监管,实行生产记录台账管理,开展病害预测预警,做好疫病防控,推进“三品一标”认证,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抓融合发展   把“加工增值、品牌打造、餐饮文化”作为主攻方向

   一是发展精深加工。大力发展小龙虾等产品精深加工,2017年湖北省小龙虾加工企业超过50家,加工产值超过116亿元。

二是打造精品名牌。成功打造潜江“虾乡稻”、鄂州“洋泽”等大米品牌,注册小龙虾商标37个,“潜江龙虾”入选35个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产品之一,获得2017年全国农业百强区域公用品牌荣誉。

三是拓展产业功能。麻辣小龙虾、虾球等产品在主流电商平台营业额突破5亿元。“靓靓蒸虾”、“虾皇”等餐饮连锁品牌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支持举办小龙虾节庆文化、会展活动和产业论坛,打造虾-稻观光旅游基地,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抓创新发展   把“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作为重要支撑

   一是组建湖北省级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技术体系,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合作,《稻田综合种养技术集成与示范》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一等奖。

二是大力推广潜江“华山模式”、荆州“福娃模式”,推进“土地流转经营、稻虾共作共生、镇企共建社区、市场强势引领、多方合作共赢”的产业发展新机制。

三是引导土地、水面有序流转,大力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2017年湖北省有种养大户1.12万户,种养合作社1556家。


重庆:务实推进渔业资源养护工作

   近年来,重庆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长江生态大保护”的指示精神,围绕“保护”与“修复”两大主题,切实强化渔业资源养护工作,有效促进了绿色发展。

以保护区管护为重点   强力推动“长江生态大保护”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区重庆段是重庆市渔业资源养护工作的敏感点和关键点,多年来,重庆都将这一江段作为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严格执法监管。建立了保护区巡护、科研活动、物种救护等8个规章制度;完善了保护区管理机构与公安、海事、港航等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建立了渔民义务巡护志愿者定线巡查机制。2016年以来,查处破坏渔业资源环境的案件120210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4134人。

二是实施生态修复。投入资金1100余万元,建设生态浮床型鱼巢7处、37万平方米,建设人工鱼礁1586立方米。

三是严查采砂行为。严厉查处非法采砂57人,保护区江段挖砂采石实现全面禁采。

以联合执法为抓手   扎实推进禁渔打非专项行动

一是突出渔业主抓。主动牵头,协调长航公安、长江海事、港航等部门,形成了“政府主导、农委主抓、部门协同、镇街联动、社会参与”的禁渔工作机制,在2017年禁渔期中,查办涉渔案件数量达到近年同期最高水平。

二是全面协作配合。联合重庆水警和长航公安,开展了打击非法捕捞“零点行动”。协作查获非法捕捞案件35起,涉案人员51人,收缴非法网具163副,查扣非法捕捞船舶7艘。在此基础上,还以“打团伙、端窝点、斩链条”为重点,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非法捕捞和非法经营专项行动。

三是加强“两法衔接”。与检法等司法机关在打击团伙作案、加强信息共享、严格证据链条、完善证据采信机制等方面达成广泛共识,明显加快了对已立案件的侦办、诉讼、审判、执行速度。

以环保督查为契机   全面带动渔业资源涵养保护

   一是按照中央环保督查和“绿盾2017专项行动”要求,对重庆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了全面自查,并及时整改问题。

二是强化涉渔工程对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工作,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长江生态大保护”要求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是开展保护区渔民禁捕转产调研和试点,研究上报了重庆市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工作方案。

四是启动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仅去年就放流水生生物5248.5万尾,投放人工鱼巢、鱼礁75409平方米;

五是制发了《三峡库区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方案》,逐步实施生物多样性与濒危物种保护等15项行动。

以创新机制为动力   探索健全养护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开展护渔试点。在禁渔期间,组织渔民参与护渔,使其 “既有事可为,又相互监督;既兼顾生计,又约束行为”,从而逐步实现由“打鱼人”变“护渔人”的角色转变。仅去年就组建群众性护渔组织410余个,参与渔民达7000余人。

二是创新监管模式。组建渔民常年性护渔劳务公司,探索长江渔民“退捕转护”公司化模式;同时还借鉴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委托乡镇执法的模式,强化了乡镇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打击非法捕捞的工作责任。

(信息来源:中国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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