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2016年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出台《关于实施“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推动建立以学校、企业二元主导的现代学徒制技术技能人力培养模式。
招生对象主要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在政策资金上对参与改革试点的学校予以支持,具体包括:支持参与改革试点的学校,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适当扩大试点招生规模。省级财政采取奖励补助、政府购买等形式支持开展试点工作,2016年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中安排860万元奖励补助20所开展二元制试点改革的高等职业院校。另外,对实行现代学徒制培养的学徒由企业给予生活补助,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补助企业。
(来源:福建省政府 2016-05-11 )
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二元制”技术技能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的通知
闽教职成〔2016〕1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院校、技师学院,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行业协会、大企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46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推动建立以学校、企业二元主导的现代学徒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探索构建以满足行业(企业)需求为导向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新机制,重点实施以“招工招生一体化、企校主导联合育人”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打通技术技能人才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提升通道,提高劳动者职业能力和素养,满足行业(企业)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人才的支撑需求,打造福建版“二元制”职业教育品牌。
二、试点内容
逐步构建以行业(企业)与学校二元主体、学徒与学生二元身份、师傅与教师二元教学、企业与学校二元管理、企业与学校二元评价、毕业证与职业资格证二元证书、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二元学制为主要特征,以全面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为主要目标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
三、试点任务
1.改革招生考试办法。招生对象主要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行业(企业)和学校共同作为培养主体,由行业(企业)和学校提出招生对象、专业、规模等需求;由省教育厅、人社厅授权有关高等院校和技师学院,采取“文化综合知识考试专业基础考试与岗位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单独组织考试和录取,开展专科全日制学历教育和高级工学制教育为主的人才培养;在国家政策允许下,逐步推进本科学历教育、预备技师学制教育及专业硕士教育。
2.转变教学方式。采取“校企双主体、工学一体化”教学方式,校企对接技能岗位要求,共同制定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由行业(企业)与学校采取校企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集中与分时授课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主干专业课合作行业(企业)参与率达到100%。学校应结合行业(企业)生产管理和学徒工作实际,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管理。允许学徒合理安排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
3.重构课程体系。适应岗位需求,对接职业标准,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专业教学计划,共同研究整合专业基础课、主干课、核心课以及技能实践课,共同开发融合专业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生产规范、职业素养于一体的教材、课件等,形成适应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体系。
4.强化实习实训环节。企业要为学徒提供符合产业发展最新技术和技能岗位最新要求的实习实训环境。学校、行业(企业)共同研究制订实习实训计划和教学大纲。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考核要求,制定岗位实习实训考核标准,探索建立实习实训标准动态更新机制。积极推动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以提高学徒职业能力为中心的团队式、项目式实习实训模式。专业课程实习实训运用真实任务、真实案例教学的覆盖率达90%以上。
5.突出行业企业导师责任。行业(企业)要选拔优秀技术技能人员和管理骨干担任学徒的导师,负责学徒在企业的岗位技能操作训练,原则上技能实践的专业课程在企业完成。行业(企业)导师承担学徒60%以上实践课程教学任务。
6.完善学业考核机制。建立以学徒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导师评价、行业(企业)评价为核心的学徒学业成绩考核机制。积极引导学徒参加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毕业时应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四、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各级教育、人社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推行“校企二元主导”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作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举措。行业协会、企业和学校共同成立改革试点工作机构,研究制订试点工作方案,共同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指导相关企业开展试点。企业要担负起人才培养的主体责任,全程参与人才培养。
2.政策支持。支持参与改革试点的学校,通过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适当扩大试点招生规模。对实施效果显著的试点项目,优先推荐为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参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3.经费保障。省级财政采取奖励补助、政府购买等形式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对实行现代学徒制培养的学徒由企业给予生活补助,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补助企业,从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中补助学校。
4.绩效评价。建立试点项目绩效考核机制,采取年度报告、终期总评的评价方式,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显著的,提高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难以实现预期目标的,取消试点资格。考评结果作为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5.示范引领。省教育厅、人社厅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提炼改革试点典型经验和做法,通过培育典型、示范引领,在全省推广一批典型项目,带动更多行业(企业)和学校参与改革,实现现代学徒制在职业院校全覆盖、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全对接。
五、工作步骤
首批试点工作为期三年,分四个阶段实施:
1.启动阶段(2016年1-3月):印发改革试点工作通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遴选确定试点单位。校企联合编制《试点项目建设任务书》。
2.实施阶段(2016年4月-2019年5月):开展现代学徒制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单位根据《任务书》实施项目建设;开展年度总结,及时调整工作任务和措施。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开展年度绩效检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协调解决试点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试点单位推进项目建设。
3.验收阶段(2019年6-9月):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对改革试点项目进行终期验收。
4.总结阶段(2019年10-12月):试点学校总结典型案例,形成福建特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经验;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适时评选、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塑造福建版“二元制”职业教育品牌。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2016年2月2日
福建省将正式开展职业教育“二元制”培养模式
昨日,从福建省教育厅召开职业教育“二元制”企校协同育人座谈会上获悉,下月起,我省将正式开展职业教育“二元制”培养模式,学校将与企业联合,专门针对企业需求培养相应技术人才。
据介绍,职业教育的“二元制”,是我省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的一个新阶段。进入“二元制”培养模式的学生,由职业院校的“单独培养”转变为“校企联合培养”,而且所学专业技术都是企业当前急需的。接受“二元制”培养的学生,他们既是学校学生又是工厂学徒,既接受老师的理论教学又接受师傅的经验传授。以往,企业招不到需要的技术工人,职业院校培养的学生不能很好满足实际岗位需求,进入企业之后,往往实际操作经验匮乏,需要进行再培训。试点“二元制”培养后,由企业根据需要提出订单,然后职业院校从企业员工中招录“学生”进行培养,企业和学校共同从事教学和管理,学生要接受学校教师和企业老师傅的考核。
据了解,我省从4月份启动职业教育“二元制”培养模式试点,并会改革考试录取办法。先由行业企业和学校提出招生对象、专业、规模等需求,之后由省教育厅授权有关高校采取“文化综合知识考试专业基础考试与岗位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单独组织考录企业在职员工,开展专科全日制学历教育。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2016-3-19)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现代学徒制项目建设学校
暨首批“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学校的通知
闽教职成〔2016〕3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属职业院校,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的通知》(闽职成〔2016〕1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闽职成〔2015〕41号)的工作部署,在各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申报基础上,经专家遴选确定2016年64个省级现代学徒制项目培育学校(见附件1)和首批43个“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上述项目纳入省级现代学徒制项目库予以统一培育管理。为顺利推进项目试点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项目培育
各设区市要加强对项目学校的协调和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及时协调解决有关困难。要制订项目建设的扶持政策,通过财政资助、政府购买等措施,引导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积极推进现代学徒制项目建设和“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积极培育工作典型,推动项目顺利开展。为鼓励各院校进一步做好项目培育工作,我厅将下达专项资金予以奖补。
二、注重项目工作实效
各项目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制订《福建省现代学徒制项目建设/“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任务书》和《福建省校企“二元制”协同育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任务书》和《人才培养方案》,见附件3、4),于4月30日前报送我厅。《任务书》要针对项目实施实际,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明确目标、工作措施、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条件、责任主体、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预期效益以及推广价值等内容。《人才培养方案》要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突出校企二元主导协同育人理念,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构建以满足行业(企业)需求为导向的技术技能专业人才培养新机制。
三、强化项目监督管理
各设区市要对照各项目单位的《任务书》和《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对项目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我厅将对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项目开展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单位,评选省级优秀项目,适时予以推广,并在招生政策、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重点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对不能按照《任务书》和《人才培养方案》如期推进的,将撤销其省级现代学徒制项目称号和“二元制”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资格。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4月19日
推进“二元制”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健康发展
今年2月我省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实施“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提出:“逐步构建以行业(企业)与学校二元主体、学徒与学生二元身份、师傅与教师二元教学、企业与学校二元管理、企业与学校二元评价、毕业证与职业资格证二元证书、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二元学制为主要特征,以全面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为主要目标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这是建立在教育部现代学徒制核心思想上,靶向我省职业教育中积重已久的校企合作痼疾,为推动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
二元制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是破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困境的有效途径,也是不断增强院校办学活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然要求。二元制校企协同育人通过创新教育理念,搭建由职业学校、企业构成的二元人才培养体系,把“需要工作的人变成工作需要的人”,充分体现了学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跨界融合的天然属性。二元制模式下通过校企共同开发科研平台、共同制定培育目标和标准、共同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编写教材、共同建设师资队伍、共同建设实践基地、共同实施实践教学方案、共同指导毕业设计、共同评价教学质量、共建助学等的实质性合作,实现教师科研下企业、加工项目进课堂、师徒方式传技能、学生在学如上岗的转变,完成职业院校服务社会、惠及学生、发展教师的职能。
由于我省职业教育仍处于市场发展的初期阶段,校企协同育人在政府、行业、企业、院校四个方面不断呈现发展中的新问题,具体表现在:各地校企合作法制建设较为薄弱,校企合作的教育规范和标准不成熟,各级政府在校企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不足,导致校企合作在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监督评价机制方面不完善;行业对校企合作的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对职业教育协调指导作用不大,在岗位标准、课程标准等的制定中主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由于企业缺乏战略发展理念,转型升级尚未完成,缺乏参与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基本动力和内驱力,在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课程开发以及实习实训等环节中处于被动状态;学校校企合作发展机制不健全,大部分学校技术服务能力弱,难以发挥引领行业发展作用,难以吸引企业参与人才培养。上述原因导致现行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无法实现校企深度融合,难以培养出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要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此,必须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我省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健康发展。
专业群与产业链主动对接。要主动将专业建设纳入地区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区域产业链系统调研人才市场,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行业需要、人才培养要求等合理构建专业体系,使专业建设和区域经济建设之间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形成科学系统的“专业—产业”链,并通过加强专业间的交叉与渗透,实现专业群与区域产业链的有效对接。
培养模式与工学结合紧密相连。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积极探索定向培养、联合培养、订单培养和现代学徒制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科学指导、分类培养、自主选择的培养机制,综合考虑专业、师资、课程和基地等人才培养要素,构建适合二元制的培养体系。
课程体系与行业标准密切对应。要以产业技术进步为主线驱动课程改革,对课程设计以科技发展水平和职业资格标准为主,提升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吻合度,构建以能力培养为重点的课程群与课程模式。实施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以学生为中心的项目教学模式,着力于提升学生面向市场的技术应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实践教学与技术技能深度融合。要统筹校企实践教学资源,有效利用企业研发、生产和培训基地,加强校企一体、产学研一体实践中心以及生产性实训室基地、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搭建融教学、培训、生产、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构建实践教学、技术培训、技能鉴定、技能大赛、技术开发五位一体的共享性实践教学模块,并注意与职业标准、岗位要求对接,与典型任务对接,与工作过程对接。
双师队伍与企业共建共享。要加大力度培养和引进一批指导教学的“双师型”教师以及指导生产教学的“生产型”教师,形成初级、中级、高级人员相结合的合理的师资结构。高度重视“双师型”教师培养,有计划地选送一部分中青年教师到企业生产一线挂职工作、实地考察或培训。鼓励相关院校从行业、龙头企业中聘用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以及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建设一支以行业、龙头企业骨干为主体,比较稳定、可动态更新的兼职教师队伍。
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校企共管。按照“两个主体、两条主线、两个结合”的构想建立二元制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体系。所谓两个主体就是学校监控与企业监控并行,学校作为监控主体,要做到培养过程监控制度化,强化教师责任主体意识,从培养的目标、标准方向对培养效果监控评估;企业作为监控主体,要做到培养标准职业化,从培养方案制定到实训实习过程,严格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进行评价。所谓两条主线就是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一起监控。所谓两个结合,就是校内评价要与校外评价结合。校内教师主要对教学管理和理论学习进行评价,校外企业主要对学生的实习实训和毕业生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社会中介组织主要对学校人才培养的整体效果进行评价,毕业生主要对所在学校的整体培养效果进行评价,相关政府组织主要对学校的整体教学水平进行综合评估。
(信息来源: 福建日报 2016-08-01 作者:梁小红 福建商学院教授)
我省首个“二元制”试点班开班
9月2日下午,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举行“二元制”校企协同育人签约暨开班仪式,来自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43位在岗职工正式入学,成为福建林职院首批“二元制”试点班在校生。
据介绍,福建林职院“二元制”项目试点班,既是我省首批确定的“二元制”试点项目之一,也是我省首家最先开班的“二元制”班级,这对我省探索和发展“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具有非常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为推动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福建林职院与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共同协商,从2016年秋季开始,招收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职员工开展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专业的“二元制”试点项目办学。“二元制”办学改变了原来的只由职业院校“单独培养”的模式,实现了企业与学校的二元办学主体,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既是学生、又是企业的学徒工,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由学院教师完成教授,职业岗位实际操作知识及技能由企业师傅进行传、帮、带,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二元制招考录取的考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其学历文凭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信息来源: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09-06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模式改革试点教学管理的通知
闽教职成〔2016〕7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高等职业院校,有关行业企业:
为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的通知》(闽职成〔2016〕10号)精神,规范改革试点教学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加快建立校企合作育人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试点管理机制
1.校企共同成立试点工作机构。机构负责人由学校和企业领导担任,其他人员由校企共同遴选确定,负责试点工作运行管理,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实行双“辅导员”制度,设立学校辅导员和企业辅导员,分别由学校和企业人员担任,负责学生(学徒)在学校及企业学习期间的日常管理。
2.校企共同成立试点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院系负责人、骨干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负责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标准制定、课程内容安排、教材开发并指导实施等。
二、强化试点教学管理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要加强素质教育,注重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在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的同时,高度重视学生文化素质、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的培养。
2.修订完善教学文件。针对各改革试点生源的实际状况,结合学生(学徒)在企业的工作岗位以及实际需求,校企共同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指导方案等教学文件,并在学校网站公示,供学生(学徒)和社会查询。人才培养方案一经公示,必须严格执行,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按学校规定程序审批。
3.合理编制教学计划。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管理。根据企业生产管理和学生(学徒)工作实际,校企共同编排教学计划,充分利用生产淡季、业余时间灵活安排教学。按照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设置足够的课时量,课内总学时一般以1600~1800学时为宜,专业课教学可在实际工作岗位进行。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都要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要占总课时数一半以上。专业课程实习实训运用真实任务、真实案例教学的覆盖率达90%以上。
4.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实行校企“二元”评价,校企共同制定课程学习和实训实习(工作)的评价标准,共同参与全过程考核评价。考核评价要突出“过程考核、综合评价、以人为本”,将课堂表现、平时作业、实践环节和期末考试成绩有机结合,综合评定成绩。积极引导学徒参加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毕业时应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规范教学常规管理。要将 “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教学纳入高职院校日常教学管理,要定期召开试点专业教学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专业教学工作中的问题。要坚持和完善巡课和听课制度,严格教学纪律和课堂组织管理。要加强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提高试点教学保障能力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由学校专业教师、企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学校专业教师一般担任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程的理论部分的教学,其余课程由企业人员担任。企业要选拔优秀技术技能人员担任学生(学徒)的导师,负责学生(学徒)在企业的岗位技能操作训练,导师承担实践课程教学任务要在60%以上。原则上1名导师指导学生(学徒)不超过10名。各试点专业确定专业带头人2人,学校专业教师和企业技术专家各1名。
2.推进实践教学场所建设。充分利用企业生产线、生产设备以及学校实训设施设备等,推动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提高实习实训装备水平,广泛开展生产性实训教学。原则上技能实践的专业课程在企业完成。注重在实际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中开展教学,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
四、加强试点工作监督检查
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顺利推进,并于每年6月底前将上一学年度试点工作总结报我厅职成处。我厅将把试点开展情况作为各试点高职院校“二轮评估”、省级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培育建设项目年度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试点工作专项检查,对试点成效显著的,将在试点专业范围、招生计划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试点工作推进缓慢的,将撤销试点,停止招生资格。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9月22日
“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现场推进会召开
近日,省教育厅在泉州召开福建省“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2016年试点工作做法经验,扎实推进试点深入开展,加快打造福建版“二元制”职业教育。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国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国龙指出,职业教育担负着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职责,需要深化“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增强职业院校的服务能力。陈国龙对2017年试点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强调要高度重视试点招生工作。“二元制”试点自主招生是全省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普通高考的标准,做好命题、考试、评卷等工作,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要建立学校教师与企业师傅沟通交流机制,促进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融合,防止“两张皮”现象。要突出学徒、学生“二元”身份。既要让学生接受企业文化,也要让学徒走入校园、感受校园文化,成为真正的大学生。要深化改革,深入开展实践研究,总结提炼试点经验,逐步拓展“二元制”内涵,尽快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福建经验。
会议考察了泉州轻工职业学院“二元制”改革试点项目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教学基地,根据学生(学徒)特点建立的课程体系、实训环境和教学模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泉州市教育局、泉州轻工职业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等9家单位作交流发言,认真剖析2016年改革试点工作,介绍好做法、好经验,为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提供借鉴。
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高职工作的科(处)长、各高职院校分管副院长、试点企业代表,省教育厅职成处、规划处、省教育考试院、省教科所、省职教中心、省教育电视台有关负责人等100多人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2017-03-10)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
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闽教职成〔2017〕20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职院校,有关行业企业: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76号)要求,经专家评审,遴选确定2017年“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86个,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建立试点管理机制。各试点项目院校、合作企业要共同成立试点工作机构,负责试点工作运行管理;成立试点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标准制定、课程内容安排、教材开发并指导实施等;设立学校辅导员和企业辅导员,分别由学校和企业人员担任,负责学生(学徒)在学校及企业学习期间的日常管理。
二要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各试点项目院校、合作企业要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教学管理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71号)要求,结合学生(学徒)在企业的工作岗位以及实际需求,进一步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格式附后),合理编制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请各项目院校于5月31日前将修改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送我厅职成处。
三要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各试点项目院校要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以及合作企业实际情况,充分调查企业员工就读意愿,科学合理确定培养规模,原则上每个专业2017年预招收人数不超过100人,并填报《2017年“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预招收人数汇总表》(附后)。设区市属高职院校经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于4月17日前报送我厅职成处,省属高职院校直接报送我厅职成处。
职成处联系人:倪维庆,联系电话:0591-87091307,电子邮箱:fjzcc@163.com。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3月16日
福建省2017年86个“二元制”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名单